赣州车友网·让我们一起品位有车生活!  设为首页     加入收藏    繁体中文    
赣州车友网VIP会员卡申购
热门关键字: 市场 小廖 f6新财 上海大 上海大 奔马

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

作者:Admin时间:10-03-12 点击:     网友评论

 

一、发生事故时,应在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报案,并在方便时领取报案回执。  

二、事故处理结束后(如伤者已治疗终结且进行了伤残鉴定,死者已开具火化证明,被损坏的车辆已经完全修复),方可向保险公司理赔。否则,在事故未完全处理完毕即进行理赔,则理赔后对下次费用保险公司将拒赔。  

三、理赔时应提供以下材料:  
1、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;  
2、保险单、保险合同原件;  
3、自己方和对方的修车费、拖车费票据、定损单据;  
4、伤者的住院病历、疾病证明书、医疗费单据、护理证明、误工证明、工资收入证明、户口本、供养人口证明、伤残鉴定结论、赔偿支付调解书、支付凭证等。  
5、如经法院判决的,则还应提供判决书和判决书生效证明。  
6、如委托他人办理理赔,应出具委托书。委托书应写明委托权限。  
7、如投保人死亡,其他亲属代为理赔,则提供继承关系证明。  

四、以上材料在填写材料清单,一式二份,交一份于保险公司,自己留存一份,交保险公司一份要求保险公司予以签收,自己保留签收回执。  

五、上材料交付后,如保险公司没有提出其他要求,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后,询问理赔情况。  

六、如保险公司理赔,则领取赔偿款项;一般保险公司在理赔时,若购买了不计免赔的,保险公司只能扣除1000元予以全额赔偿,若未买不计免赔的,则由投保人扣除保险合同约定的不计免赔部分,余下款项予以支付。  

七、如保险公司拒赔,则应出具拒赔通知书,如认为拒赔理由不成立,则应尽快提起诉讼,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。

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
发表评论
评论内容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
用户名: 验证码: 验证码
广告